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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任范围及对象
常德市六中一线上课教师。
二、聘任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素养,改革创新意识强,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教龄10年以上。
4.专业功底和教学基本功突出。
5.担任过毕业班教学,近三年综合考评合格,教学成绩考核居同层次教学班前列,且学生评教不低于9分。
6.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独立教学研究,同时达到以下条件中的四条:
(1)主持或参加了校级及以上级别课题研究。
(2)在市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3)优质课竞赛获得校二等以上奖励。
(4)指导学生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励。
(5)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
(6)参加过市级及以上考试命题工作或作过市级及以上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三、聘任方法和步骤
1.由校长室、教务科、教科室组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聘任工作。
2.评选步骤:
教师个人申报→民主测评→领导小组聘任→发聘任证书。
四、教研组长的权利和义务
教研组长除享有《教师法》所规定的权利外,享有以下权利: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或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作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对象。
(2)优先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和专业进修、考察学习。
教研组长除认真履行《教师法》所规定的基本义务外,还应认真履行以下义务:
(1)带头遵守学校纪律,完成学校工作,协助做好本教研组科研工作,为人师表。
(2)每学期应在全校或全组上好一次示范课、公开课、一次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3)至少参加一项校级及以上课题,每学年不少于1篇论文发表或获奖。
(4)能积极辅助青年教师,有相关佐证材料。
(5)积极参加校本教材的研发和校本课程的开设。
五、教研组长的考核
1.教研组长不搞终身制,一年一聘,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研组长由学校领导小组组织考核,一年一度进行考核,等次分 “合格” “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其继续享受权利的重要依据。
3.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在每学年开学初接受教研组长的评审申请,并予以组织评审。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相应教研组长资格。
(1)在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服从学校安排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长大影响的。
(3)放松学习,不思进取,教学质量在明显下降的,教学成绩明显落后于同层教师的。
(4)其它重要违纪与其作为相应资格教师格格不入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学生评教反映较差,得分低于8分的。
常德市六中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