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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二〇一三年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论文评比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09-06 10:30 浏览量:

湘教学会[2013]06 

各市州教育学会、各省属专业委员会:   

为了激励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论文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论文评选,由各市州教育学会和各省属专业委员会负责论文征集、分类整理和上报工作,由省教育学会聘请专家组成论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论文应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特别是新课程实验以来的教育教学科研为主要内容,结合本人教育教学和管理实际确定选题。

三、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已经发表或新撰写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均可上报参评。

四、参评论文每篇不超过5000字。应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学术性、实践性、创新性原则。严禁从网上或报刊书籍上下载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学术腐败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论文作者参评资格。

五、论文评选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占论文总数的15%25%40%

六、所有参评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必须在论文首页的左上角标明论文的学段(中学、小学、幼儿教育或特殊教育)和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思想品德、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不分学科,其它非学科论文统称综合),还应在文章末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如已公开发表或获奖,请将刊物封面、目录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附在论文之后。

七、2013930日前,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将参评论文交所属市州教育学会或省属专业委员会,每篇论文交评审费60元。1018日前,各市州教育学会和省属专业委员会将参评论文先逐一分类(学段及学科相同的放在一起),再分别造册制表,然后将分类论文和相对应的目录电子文稿(目录表样附后,请用Excle电子表格制表)连同评审费交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省教育学会11月组织评审,12月公布评审结果。

八、(湘职改字[1999]25号)文件规定,获省教育学会奖励的论文可作为中小学教师评定职称的条件之一。省教育学会将对部分优秀论文组织交流,获奖论文可在由湖南省教育学会和湖南日报报业集团科教新报社联合主办的《教苑》(属省级刊物、具有国内公开刊号)专刊上公开发表,同意公开发表的作者在论文末注明。对获奖者和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将印制花名册,发市州教育局和教育学会,报省教育厅和省人事厅。

九、本通知的电子稿和目录样表的电子格式可在jyxhlwpx@126.com邮箱中下载,密码是jyxh1234,未按目录样表格式制表的一律不予评奖。

 

论文评审委员会地址:长沙市八一路417

收件人:湖南省教育学会秘书处

  编:410011­       Email:hunanse@126.com

  话:0731-8445869684425379(传真)

                                    湖南省教育学会    

              2013年3月18